关于促进黄山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黄山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稳定土地市场

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适时调整供地计划,确保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底价制度,防止土地竞拍过热。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土地炒作行为。

规范房地产开发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规范预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住宅品质标准,严禁开发建设低质住宅项目。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淘汰不合格企业。

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二手房市场管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房源、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严禁虚假和误导性宣传。建立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体系,对失信中介机构进行严厉处罚。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积极发展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加大对低收入家庭、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为刚需群体提供更多住房选择。

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

坚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控制投机性购房信贷。加强对房地产信托、理财等金融产品的监管,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一、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

科学确定商品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应结构,合理把握供地规模、节奏,保持商品房开发用地供需总体平衡。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休闲养生、文化旅游、养老度假等多种业态地产。对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容积率等主要规划指标、不改变用地性质且不减少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允许按照法定程序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满足市场多种需求。

二、改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式

(一)多渠道解决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方式由新建为主转向通过新建、改建、市场收购或长期租赁多元化方式筹集,以市场收购和长期租赁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户型可在建设规定面积标准基础上适度增减。逐步推进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支持保障对象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盘活存量商品住房。

(二)深化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管办分开、市场运作”原则,逐步建立“企业建设、住户租赁、政府补贴、社会管理”的新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有效提高公共租赁住房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三)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逐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在坚持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对购房成交价格中不超过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的部分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