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新规支持大学生购房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策,制定了《沈阳市关于支持大学生购买自有住房的实施细则》,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旨在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在沈阳购房安居。

大学生购房条件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是指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在沈阳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大学生及其配偶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且家庭成员在沈阳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公积金贷款额度

新规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期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按照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公积金提取额度

新规还明确了大学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大学生在毕业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的80%。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还贷本金或利息等相关费用。

首付比例要求

新规规定,大学生购买自有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个人存款或其他合法资金作为首付款。

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

大学生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贷方式。等额本息是指每月还款额相同的还款方式,等额本金是指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逐渐增加、利息逐渐减少的还款方式。

注意事项

新规对大学生购房的注意事项也作出了规定。大学生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先向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贷款。大学生应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避免逾期还款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细则》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

《细则》取消楼盘未封顶公积金贷款限制。规定对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人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购房的,《细则》规定,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具体是:同一家庭的夫妻双方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凭户口本、商品房备案合同等要件,可以同时申请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一套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另一套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如果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均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细则》规定,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至70万元;三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至90万元。

《细则》还强调,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及从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