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组合贷款是以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作为一部分首付款,向商业银行申请剩余贷款额度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方式既可以利用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减少首付款压力,又可以享受商业贷款的较低利率,从而降低购房成本。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优势是什么?

公积金组合贷款兼顾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优势,既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又可以减少首付款压力。此外,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款期限较长,可以缓解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在贷款银行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一定时间;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满足首付款要求;所购房屋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规定。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为20%-30%。其中,公积金账户余额部分可作为首付,商业贷款部分的首付比例为剩余首付比例。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多少?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高为30年。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业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由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和商业贷款部分利率组成。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一般为2.75%-3.25%,商业贷款部分利率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贷款期限等因素而定。


即当购房人可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无法满足实际购房需要时,可通过办理组合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满足购房所需。

城市案例:

贷款对象: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组合贷款的职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应为同一人,申请组合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四)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

(五)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公积金贷款担保,商业贷款部分按照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