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nhrss.gov.cn/),点击“网上申报”栏目;2. 进入“社会保险”模块,选择“晚缴申报”,选择“缓缴申报”;3. 填写申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信用代码、缓缴原因、缓缴期限、缓缴人员名单等;4. 提交申报,等待审核。**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且参保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2021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已为参保职工正常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缓缴期限有多长?

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缓缴的社保费包括哪些?

缓缴的社保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缓缴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利息?

缓缴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利息,缓缴期满后应当补缴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缓缴期间参保职工的社保待遇是否受影响?

缓缴期间,参保职工的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可以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养老金领取等福利。


为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缴费负担,自2020年2月4日起,允许我市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一、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需填写提交《中小微企业因疫情生产经营困难缓缴社会保险申请表》。

二、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在市社保中心和市属六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以外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应向参保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申报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汇总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材料齐全,即审即办)

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后,符合缓缴条件的,可按规定先行允许申请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并将回复结果即时通知受理申请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区县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据此告知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缓缴手续。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具体原因。(材料齐全,即审即办)

(二)用人单位在市社保中心和市属六区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可直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受理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回复结果即时通知受理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据此告知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缓缴手续。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具体原因。(材料齐全,即审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