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养老保险基数

2014年养老保险基数为4689元/月,即个人月缴费基数为4689元。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2014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20%(基本养老保险12%、企业年金8%)个人缴费:8%(基本养老保险6%、个人账户2%)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缴费人的月工资收入。一般情况下,缴费基数与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相一致。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缴费下限和上限

2014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下限和上限的规定。下限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当地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期限

养老保险缴费一般从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时止。缴费期限越长,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越高。缴费满15年才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养老保险增量缴费

增量缴费是指职工在达到当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增量缴费可以增加个人账户余额,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增量缴费没有年龄限制,缴费时间越长,账户余额越多。

养老保险转移

职工因工作原因离开原单位后,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单位。养老保险转移可以确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避免重复缴费或中断缴费的情况发生。转移手续一般由新单位办理。


2014养老保险基数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170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630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630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260元。城镇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时,以2013年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所用职工月平均工资4260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