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对无房且拥有连云港市户籍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之前的30%下调至20%。对于改善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维持40%不变。

1. 申请人须具有连云港市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2. 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3. 具备稳定的还款能力;4. 无拖欠公积金贷款记录;5. 满足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政策调整未涉及贷款利率。目前,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执行首套房2.75%、二套房3.25%的水平。

新政策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政策仅适用于3月1日以后受理的新增贷款申请。已受理的贷款申请,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未涉及贷款额度。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即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5万元,组合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政策调整有助于降低购房首付门槛,促进首套房和改善型二套房需求释放,有利于稳定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保障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南银行发[2015]47号、银发[2015]98号)相关要求,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首次(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均为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

二、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以上的(含),及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说明

1.在自助查询机上输入缴存人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最近三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

2.查询时必须输入查询密码,如没有设置过查询密码,请输入默认密码“123”。

3.自助查询机可以打印最近两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表》,当年的明细表因不满一年可以在下一年打印。

4.如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无法查询,说明此缴存人身份证号码没有登记或登记不正确,请督促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身份证号码登记事宜。

5.如忘记查询密码,请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重新设置查询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