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如何申请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

企业可通过“12333”平台、征收经办机构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二、申请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般纳税人须提交《社会保险费减免缓缴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减免税(费)证明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交《社会保险费减免缓缴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部门开具的“特困行业、特殊困难行业企业名单”等材料。

三、企业减免社保费应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1号)规定的八大类22项情形,且纳入全国影响范围或省级范围。

四、缓缴社保费应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关于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2号)规定的13项情形,且社保参保人数在500人以内的企业。

五、减免缓缴社保费的期限为多长?

减免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原规定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缓缴社保费的期限延长至12个月。

六、减免缓缴社保费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减免缓缴社保费可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企业须按时足额申报和缴纳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的社保费,并及时补缴被减免缓缴的社保费。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缴费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我市已分两批将企业单位划型结论进行了公示,请及时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本单位划型结论,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退费账户维护及社保缴费工作。

一、单位划型结论确认和退费账户维护

对划型结论没有异议的单位,请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确认划型信息和退费账户维护”栏目,进行划型结论确认,同时维护本单位退费账户信息。

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单位,应在申报缴费前提出变更企业划型申请。《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填写完整(不能缺项,缺项视为无效)并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到电子邮箱ytrs12333@163.com。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企业申请执行减免政策,在系统中变更划型结论,待疫情结束后进行核查,承诺不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变更划型结论后,申请单位要及时确认并通过系统维护退费账户信息。

确认或申请变更单位划型结论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逾期未确认或未申请变更的,视为同意划型结论。

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政策执行期间单位划型结论原则上不作变动。最终划型结论待疫情结束后再最终确认,并按最终确认的单位类型执行减免政策,已征收的社保费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