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已纳税未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促进企业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依据冀人社字[2020]91号、唐人社字[2020]61号文件,已纳税单位要依法依规参加企业社会保险。从即日起,已纳税未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请于2020年5月底前到县人社局企业保险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依规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即日起,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对已纳税未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逐一入户核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将用人单位以及负责人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河北)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未参保单位可登录河北人社网“新参保企业网上直通车”(请在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直接办理)或到县人社局企业保险科办理参保业务。

县人社局联系方式:

企业保险科:5685162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685189

劳动管理与仲裁科:5685151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