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公积金〔2019〕4号

各处室、各分中心:

现将《杭州公积金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9日

杭州公积金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设“制度规范、管理先进、服务高效、团队和谐”的一流中心目标,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积极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业务指标完成全省领先。全市(不含省直,下同)新开户单位19,181户,新开户职工57.76万人,完成计划146.45%,比上年增长40.06%。净增实缴职工30.15万人,完成计划185.77%,比上年增长36.06%。缴存额393.02亿元,完成计划113.34%,比上年增长22.14%。提取额304.85亿元,完成计划108.00%,比上年增长14.48%。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778户,金额145.65亿元,完成计划123.12%,比上年增长15.02%。年末贷款率达94.91%,贷款逾期率为0.05‰,信贷资产实现持续优质管理。

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2.85亿元,业务支出13.6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9.20亿元,完成计划107.48%,比上年增长15.14%,新增廉租住房(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69亿元。全年列入省建设厅一类目标考核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居全省领先。截至年末,制度覆盖10.9万个单位279.35万职工,缴存余额达751.38亿元;贷款保有量18.5万笔,贷款余额达713.13亿元。

(二)政策出台实施平稳有序。中心把解决好事关民生的实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调整完善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

一是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的政策,自1月29日起,在杭州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并实行与我市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年内共有406名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办理缴存登记,其中办理提取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