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2016〕8号)的精神要求,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我局草拟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按照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现于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30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文件的意见。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ybc@gzlabour.gov.cn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6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稿)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2016〕8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9%。

二、本通知有效期1年,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