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缴存公积金比例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12%,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12%。职工和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之和不得高于省规定的最高比例上限,目前该上限为24%。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因生活困难提取的;使用住房公积金受灾的;城市户口迁出市外或出国定居的;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提取条件的。

异地职工缴存公积金

异地受雇职工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享受本市职工同等住房公积金提取待遇。异地受雇职工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转户来锡的,其在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转入职工在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信贷风险分类为关注类及以下;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符合规定的住房抵押或质押;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个人贷款额度和家庭贷款额度设定。个人贷款额度为职工及其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家庭贷款额度为职工及其共同借款人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贷款人贷款时家庭实际购买的住房交易价格。

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公积金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与申请贷款时年龄之和,且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期限。


锡房金规【2019】1号

各缴存职工、各部室、各分支机构:

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对我市现行有关规定作下列调整:

一是完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第三条第(四)款,职工申请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产权人子女的配偶可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调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无锡市户籍,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