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覆盖面,哪些人员受惠?

本政策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各类创业主体、退役军人、大龄就业人员等纳入补贴范围,切实提升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的普惠性。

政策提标升级,补贴标准优化调整

政策对部分就业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如城乡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见习补贴从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1800元;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

鼓励自主创业,资金扶持全面加强

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自主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同时,为创业人员提供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支持。

优化创业环境,营造良好创业生态

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优惠政策,营造更优的创业环境。如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发展,降低创业成本,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提高就业创业质量

政策强调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建立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求职者和创业者提供职业规划、创业咨询、培训就业等服务,提升就业创业质量。

强化效果监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政策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开展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发挥预期效果。

配套措施更完善,就业创业更有保障

政策出台配套措施,加强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如技能培训、扶贫帮困、社会保障等,形成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为就业创业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皖人社秘〔2019〕21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适当扩大部分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就业创业获得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提高求职创业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由高校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六类困难高校毕业生,扩大至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六类困难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至每人1500元。

二、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提高就业见习补助标准

就业见习对象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至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有工作能力,暂时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16-24岁人员(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

三、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5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