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保险领域实名管理制度,规范保险业务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bjzqyj@cbirc.gov.cn。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140)。

请在网页填写、电邮主题、来信信封等处注明“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4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20年4月24日

中国银保监会就《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建立健全个人保险实名管理制度,规范保险业务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6章,46条,包括总则、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和实名信息记录、身份证件核对和实名信息查验、实名信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和实名信息种类。《办法》适用于自然人办理的保险业务,并明确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和所办理保险业务的种类、基本内容、投保人实名缴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