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交通补贴是否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公务交通补贴不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公务交通补贴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哪些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不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机关(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公务交通补贴取消后,是否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和贷款额度?

公务交通补贴取消后,个人缴存额将根据扣除公务交通补贴后的工资基数确定,贷款额度也会相应调整。

对于已经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公务员,如何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公务员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根据扣除公务交通补贴后的工资基数重新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机关(单位)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

对于已贷款购房且正在还贷的公务员,如何调整还贷额度?

公务员应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根据扣除公务交通补贴后的工资基数和贷款合同重新计算月还款额。贷款银行应当按照新的还款额度调整并及时扣划。

取消公务交通补贴后,是否有其他措施保障公务员的交通出行?

各级机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公务员的交通出行,如提供公车、租用车辆、购买通勤卡等,确保公务员顺利履职。


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姑属于公用经费,不属于工资范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车改前后的政策衔接,参考中央机关的做法,我区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列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公积金知识】

降低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经济困难,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70%的,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50%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应经全单位2/3以上职工同意。

申请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或缓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2/3以上通过的决议;(3)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