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现将关于调整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范围

凡居民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城镇无业居民等,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8元,地方财政补助65元,个人缴费117元。

保障水平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为:住院起付线为3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为70%,最高报销限额为5万元;门诊报销比例为50%,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

参保时间

参保人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参保缴费后,自2017年10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保缴费:1.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委会指定地点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2.通过移动支付或网上银行缴费。

常见问题解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有什么区别?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户籍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和农民工等群体。新农合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由农民自愿参加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保障标准低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特定病种医疗和生育医疗等,具体保障内容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为70%,门诊医疗报销比例为50%,特定病种医疗报销比例更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是多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一般为一年,参保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当年的保费。未按时缴费的,将影响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3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0〕147号)、《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统筹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5〕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一)2016年财政补助。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为472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自治区财政对川区补助103元、山区补助155元、农垦生态移民补助172元;市、县(区)财政对川区补助69元、山区补助17元。自治区财政对迁入川区的生态移民执行山区补助标准。

(二)2017年个人缴费。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90元、二档250元、三档505元。

(三)2017年特困人群补资助标准

1.民政资助。2017年,民政部门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资助60元;对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贫困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资助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