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元市促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内容

问答

问:实施意见中有哪些扩大就业容量的措施?答:问:如何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精准帮扶?答:问:实施意见中有哪些强化就业培训的措施?答:问:如何优化就业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答:问:实施意见中有哪些支持自主创业的措施?答:问:如何保障实施意见的落实?答:问:实施意见的实施周期是多久?答: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在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就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加的背景下,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我市制定出台的稳就业重要政策举措。《实施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培训促进就业、开展帮扶兜底就业、齐抓共管压实责任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这个“最大民生”的高度重视。

在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上,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当年内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进一步提高返还标准;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申请由省失业保险调剂金按规定调剂解决。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市、县级政府通过增加注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由政府出资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争取省级财政按照其财政新增出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财力补助;对担保收费水平、业务范围等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年度担保平均余额的1‰给予单户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鼓励各县区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分担机制,对融资担保机构为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代偿损失,按最高不超过代偿额的10%予以风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