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2018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进行了调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些变化,我们准备了以下5-8个常见问题解答:

2018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2018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平均工资的70%-300%。其中,职工平均工资由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为9195元。

2018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2018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职工缴存比例为7%-12%,单位缴存比例为5%-12%。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不得低于12%。

2018年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2018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为:月缴存额下限为职工缴存基数的5%,月缴存额上限为职工缴存基数的12%。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房;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符合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异地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职工向其相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符合异地提取条件,职工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为2.75%,5年至30年(含30年)为3.25%。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如果职工在贷款期间达到退休年龄,可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但最长不超过贷款期限加5年。


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3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8年度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

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