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缴纳标准按照上年度浙江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实习生所在学校或实习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方式同职工一样。

超龄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超龄就业人员指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55周岁),但仍在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为超龄就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缴纳标准同上年度浙江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同。缴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以及因工死亡、残疾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具体包括医疗救治、康复、伤残津贴、死亡抚恤、供养亲属抚恤等。

实习生或超龄就业人员发生工伤如何申请赔偿?

实习生或超龄就业人员发生工伤后,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经办机构将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工伤认定,并负责工伤待遇的支付。

实习生或超龄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如何确定?

实习生工伤待遇标准参照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超龄就业人员工伤待遇标准按上年度浙江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伤残津贴、死亡抚恤、供养亲属抚恤等。

用人单位未为实习生或超龄就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为实习生或超龄就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习生或超龄就业人员发生工伤后,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的争议如何解决?

实习生或超龄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保险发生争议,可以先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甬人社发〔2018〕134号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化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保障特殊情形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8〕85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使用的下列人员,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一)用人单位使用的签订三方(职业技工院校、用人单位、实习学生)实习协议,并由职业技工院校集中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且年龄不小于16周岁(以下简称实习生)。

(二)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以下简称超龄人员)。

二、参保缴费

(一)用人单位参保时应按规定给使用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实习生和超龄人员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按使用实习生和超龄人员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执行。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照实习生和超龄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年新增人员按本人第一个月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低于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确定;高于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