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加码限购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实施住房限购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加码限购政策,自2023年4月3日起实施。

购房资格收紧

通知明确,杭州市范围内限购区域内无住房且无在途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有住房且无在途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且只能购买改善性住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或为老年人购买住房(购房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且为家庭唯一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杭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购买首套住房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严查首付来源

通知要求严格审查首付款来源,杜绝违规流贷入市。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按规定对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审查,防止首付款通过违规途径筹措。

打击炒房行为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炒房行为,加大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大对房源信息的监管,防止虚假房源误导购房人。

完善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要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监管、综合施策的房地产调控体系,保障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0日起,进一步严格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对以下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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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11月8日),这种调控再度升级——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将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11月10日~12月20日),检查对象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与之前各个城市的单独行动不同,此次调控的规格有了明显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