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对公业务暂停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辽宁省暂停办理公积金对公业务,包括缴存、提取、贷款等。具体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缴存业务受影响吗?

疫情期间,企业无法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间不计算滞纳金,缓缴金额可在缓缴期满后补缴。

提取业务如何办理?

疫情期间,提取业务暂停线上办理。职工如有紧急用款需要,可通过单位申请紧急提取,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贷款业务受影响吗?

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业务继续受理,但贷款审批流程可能有所延长。职工如有贷款需求,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提交贷款申请。

疫情期间公积金政策有调整吗?

疫情期间,辽宁省出台了相关政策,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等。具体政策以公积金中心官方发布为准。

公积金服务有哪些渠道?

疫情期间,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等方式办理公积金业务。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


各省(中)直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更好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省直住房公积金对公业务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急业务,延后办理。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非紧急对公业务请尽可能延后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再前来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其中,2020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除发生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下调等特殊情况的单位之外,其他单位暂缓办理。待省直中心根据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未办理本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前,各单位可按照2019年度缴存基数和比例继续办理缴存。

二、充分利用网上办理。已开通省直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位,请通过网上大厅办理按月汇缴、变更、补缴等业务。目前,省直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的对公业务包括:单位信息变更;单位缴存职工开户、封存及启封;单位职工内部转移;汇补缴业务核定;职工信息变更;缴存凭证打印等。网上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各单位可通过省直中心微信工作群或电话及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