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何条件限制?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租赁或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后,在异地缴存;封存满五年;其他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情形。

2.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根据提取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提取原因和缴存情况确定: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限额为职工实际支付购房总额的50%;租房提取,提取限额为职工本人及配偶上一年度实际支付房租总金额;其他提取,提取限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期限限制?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不设期限限制,但部分特殊提取原因有时间限制,如: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须在购房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提出提取申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须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提取申请。

5.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包括:柜面提取、转账提取、银行卡提取、跨行提取、微信提取等。选择合适的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

6.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核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提出后,经受理机构初审、核实、复核,符合提取条件的,报经中心或分中心审批并发放提取款项。整个审核流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7.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被驳回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可能包括:不符合提取条件、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提取金额超出限额、提取信息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符等。申请人可根据驳回原因补充材料或变更提取原因重新提出申请。

8.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有何影响?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减少,提取部分不再计息,不再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核算,影响职工后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消费的支持能力。


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各业务受理大厅: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于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结合业务管理实际对原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2019年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8日

附件: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2019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属、中央在兰等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消费保障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管〔2011〕9号)及《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结合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指导省属、中央在兰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综合服务平台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另行规定)。

第三条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负责省属、中央在兰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审批、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实行个人申请、省资金中心审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