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我市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19年1月23日正式上线运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确保新系统上线后缴存业务顺利开展,现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

新系统上线后,从2019年1月23日开始,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或补缴业务时,将资金直接缴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户名为“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专用账号(见附表),由我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同步登记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账。同时,取消缴存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中转账户,业务承办银行将不再记录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账,原发放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停止使用。

目前,单位缴存业务尚需到开户银行公积金专柜或公积金中心缴存业务柜台办理,也可与我中心签约委托自动扣划汇缴。2019年下半年,新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后,我中心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开展办理缴存业务等便捷办事方式。

二、调整财政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

经湛江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同意,2019年1月起,财政供给统发工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应缴金额均转入单位的基本账户,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自行办理汇缴。

三、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专管员)登记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