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

本通知发布的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在制定本企业工资分配政策时参考使用,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可适当上浮或下浮本企业实际全员平均工资10%部分企业可根据本省实际执行省属行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增长幅度

全省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一般控制在5%~8%范围内,其中部分行业确实难以达到工资增长幅度下限的,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下限,但不得低于4%。

工资指导线覆盖范围

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各类企业在制定本企业工资分配政策时参考使用,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最低工资标准

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未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因素,在2016年12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本地区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发放时间

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发放时间一般应在每月15日前,最迟不得超过月底。工资发放形式,可采用现金、转账或发放到银行卡等方式。

工资拖欠责任

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应当向负有监督责任的人社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筹集资金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人社部门有权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13%。

(二)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8%。

(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3%。各市政府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企业应当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企业应当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社保知识】

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都是以平均工资为标准的,这样做的依据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该办法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以平均工资为参考的基数对于单位缴费同样意义重大。尽管根据有关文件,企业要缴纳的社保费用是以企业工资总额的20%来做计算的。然而很多地方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以个人账户的办法来约束企业,要求企业缴纳的时候,同样参考最高和最低基数标准。除了养老保险这个重头戏之外,多地的医保、失业等其他四保也是以这个基数为参考标准。

这些年来,各地统计下来的平均工资几乎都在涨涨涨,这意味着社保上缴标准也以超过10%的涨幅每年涨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