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至12月,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未按时缴费的,从欠费之日起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直至补缴欠费为止。

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共同确定,分为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2017年人均缴费标准为320元,其中个人缴费160元,政府补助160元。

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户籍居民、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稳定就业者、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农村户籍在外务工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缴费方式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有多种,包括网上缴费、银行缴费、窗口缴费等。具体缴费方式以当地规定为准。缴费后,参保人会收到一张参保凭证,作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凭据。

享受待遇

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享受住院医疗、门诊医疗、重大疾病医疗、生育医疗等多项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待遇范围和报销比例以当地规定为准。

政策变化

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一些变化,包括提高缴费标准、扩大参保范围、优化待遇内容等。参保人应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确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常见问题

1. 如果我今年45岁,需要参保吗?

根据规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户籍居民均需要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 我是外地户口,但已经在本地稳定就业,可以参保吗?

是的,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稳定就业者符合参保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到参保地办理参保手续。

3. 我已经缴纳了今年的医疗保险费,但还没有收到参保凭证,怎么办?

建议您及时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查询缴费情况,并催办参保凭证的发放。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发挥全民医保在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中国中作用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要求,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