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退保条款

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

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谓书时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谓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入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十日后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入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分红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 公布。

中国人寿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退保怎样退?

年退保约只有本金的30%,合同的现金价值表有明细参考数据!购买10天内可以申请全额退保!

业务员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在客户当时办理时就应该把退保及收益详细讲清楚了,不然属于违规误导客户的现象,要被其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退保:投保人携带身份证、保单、储蓄卡到柜面填写退保申请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