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丢失个人身份证,如何使用他人身份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丢失个人身份证,需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出具的丢失身份证证明原件;2、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因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已重新就业,是否可以继续缴存公积金?

因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后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且缴存年限和提取金额不受影响。重新缴存后,缴存年限将继续计算,提取金额将从重新缴存后的缴存总额中扣除。

本人在外地,可以通过异地提取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因在外地居住、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回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通过异地提取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异地提取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表等资料。

如果是租房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缴纳租金的银行流水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前多久申请?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申请受理后,公积金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并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将在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划入职工指定账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决定在2019年12月精简业务资料的基础上,对以下两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进行进一步精简。具体如下:

一、偿还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精简资料内容:湖南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目前偿还长沙(不含省直)、株洲、衡阳、娄底、常德、湘西、岳阳、永州、郴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须再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后续可适用的市州会不断增加,名单将不定期予以更新并公布。

二、偿还省内自住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本息(含贴息贷款)提取

精简资料内容:湖南省内自住住房商业按揭贷款(含贴息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目前偿还湖南省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含贴息贷款)的,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须再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后续可适用的银行会持续增加,名单将不定期予以更新并公布。

以上精简资料,如能够通过管理中心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到的,由管理中心查询并打印,无须缴存职工再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如查询不到的仍需要提供。

本通知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