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审(复)核工作通知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年限审(复)核工作的通知,需要明确的是,参保人员应当到原参保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办理业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参保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应核实参保人员身份、缴费年限等信息,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过审核合格的,可以办理缴费年限审(复)核手续。审(复)核缴费年限时,需要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险登记单等相关材料。

缴费年限审(复)核范围

缴费年限审(复)核范围主要是指参保人员在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的缴费年限。具体包括:参保人员在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满15周年;参保人员在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满15周年;参保人员在企业及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福利的年限;参保人员在企业及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年限。

缴费年限审(复)核材料

缴费年限审(复)核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登记单;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出具的缴费证明;参保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参加社会保险福利的证明;参保人员在企业及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证明。

缴费年限审(复)核费用

缴费年限审(复)核不收取费用。参保人员可以免费办理缴费年限审(复)核手续。但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缴费年限审(复)核流程

缴费年限审(复)核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参保单位或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参保单位或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身份、缴费年限等信息进行核实;参保单位或经办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缴费年限进行审核;参保单位或经办机构出具缴费年限审(复)核证明。

缴费年限审(复)核时间

缴费年限审(复)核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但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实际审核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参保人员可以及时与参保单位或经办机构联系,了解缴费年限审(复)核进度的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工作,根据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4号)和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锡政发〔2008〕1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复)核工作规范如下:

一、审(复)核对象

(一)到达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前2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下同)未审核的人员,及2014年3月31日前未按《关于行政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锡劳社〔2009〕34号)要求更正缴费年限的人员(不受理未到龄人员的审(复)核申请)。

(二)申请缴费年限复核的退休(职)人员。

二、审(复)核内容

(一)按规定未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二)企业职工2001年12月前(原区统筹企业职工2003年6月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

(三)按规定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四)复核已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

三、办理单位及办理人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年限审(复)核工作由单位及相关办理人办理,不受理个人、办理人本人的审(复)核申请。

(一)下列人员由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1、企业职工;

2、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