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险报销流程

1. 确认参保资格:确保在生育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一定期限。2. 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生育证明、医院费用发票、病历本、出生证明等。3. 申请报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申请。4. 审核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报销条件。5. 制定支付计划:确定报销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6. 领取报销款:在审核通过后,可按制定的支付计划领取报销款项。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一般在50%-100%之间,其中包括生产费用、检查费、药品费等。

问题2:哪些情况不能报销?

非因生育原因的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问题3: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具体材料清单见社保生育险报销流程中的第2步。

问题4:报销时间限制是多少?

一般为生育后1年内,具体期限由各地规定。

问题5:如何查询报销进度?

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

问题6:报销时发现材料不齐全怎么办?

在审核材料时,如果发现材料不齐全,社保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会告知具体需要补齐的材料,补齐后即可重新申请报销。

问题7:报销时有争议怎么办?


社保生育险报销流程

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
20%。

3、生育并发症

参保职工自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

4、计划生育手术

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规定享受待遇。

属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