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

某企业为其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及成品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50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保险标的范围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原材料、备品备件等,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财产。

承保风险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承保的风险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飞机坠毁、汽车碰撞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赔偿方式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赔偿方式为实际损失赔偿,即以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金额。若有保单约定,也可以按重置价值或修复价值赔偿。

免赔额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通常设有免赔额,即在一定比例或金额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免赔额的目的是分担保险风险,鼓励投保人注意财产安全。

保费计算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费计算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保险标的的价值、承保风险、免赔额、保险期限等。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核算保费。

注意事项

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准确申报保险标的的价值,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和承保范围,了解免赔额和赔偿方式,及时报案和配合保险公司的查勘理赔,注意财产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案例】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流动资产保险金额为200万元。在保险期内由于遭到洪水,固定资产全部损失,流动资产未受损。如果出险时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为100万元,保险人对该损失的赔款是( )。

A.0万元

B.25万元

C.50万元

D.100万元

答案:D

一、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

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按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二是按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三是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指保险财产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二、动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

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即以投保月份往前倒推12个月中的任意1个月的流动资产账面余额确定;二是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财产出险时的账面余额。

三、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

代保管财产由于保管人对其负有经济安全责任,故也可以投保。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可以由投保人自行估价或按照重置价值确定。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