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德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问答

1. 什么是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答: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是指为具备一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旨在吸引、留住和培养德州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 哪些人才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答:符合德州市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包括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

3. 绿色通道提供哪些服务?

答:绿色通道提供包括户籍迁移、人才居住、子女入学、医疗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便捷服务,旨在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德州生活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

4. 如何申请绿色通道服务?

答:人才本人可通过人才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平台将受理审核并联系相关部门协调办理。

5. 绿色通道服务有效期多久?

答:绿色通道服务有效期为人才在德州工作期间,人才离职后自动失效。

6. 绿色通道服务如何监督管理?

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通道服务的监督管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服务开展情况。


德人社发〔2019〕17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管理部,中央、省驻德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更好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德州海关、中国银监会德州监管分局、中国保监会德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制定了《德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德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组发〔2018〕3号)、《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和《德州市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人才支撑计划》(德发〔2015〕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绿色通道服务,是指德州市为高层次人才在德创新创业提供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第三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旨在整合我市各方面人才资源优势,集成各项人才政策服务工作,向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化、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协调推进人才优惠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