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体思路

此次医保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建立以价值为基础、公平可及、可持续的医保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重点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支付方式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充分发挥医保在医疗保障中的基础作用,提升保障能力,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价格谈判的主要内容

本次谈判涉及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方面,主要包括谈判药品范围、谈判医疗服务项目范围、谈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此外,还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各方诉求,完善谈判规则。

建立以价值为基础的医保支付方式

建立以价值为基础的医保支付方式,是医保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将逐步探索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根据疾病的复杂程度、医疗资源消耗情况等因素确定支付标准。医保基金将优先向临床价值高、患者负担小的医疗服务倾斜,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保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革

医保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革将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别医疗服务项目实施差异化管理。建立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等多种定价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在政府指导下开展竞争。同时强化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虚假宣传等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患者利益。

多元化、多层次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是满足不同患者需求、促进医疗服务多样化的重要举措。将鼓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特色和市场需求,在基本医保规定的服务范围外,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实行协商定价或市场调节价。同时规范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个人自费医疗服务价格,形成合理有序的多元化价格体系。

医疗服务质量评价

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是医保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保障。将建立覆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项目的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对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给予适当激励,对质量不合格的医疗服务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通知》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此外,要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和定价方式,国家负责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地方确定医疗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医药费用控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通知》强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关部门和各地都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