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公积金新政:适当下调还款能力系数

为进一步支持职工购房,扬州市决定适当下调住房公积金还款能力系数。近期,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其中包括下调还款能力系数。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系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系数是指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用于计算职工家庭每月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比例。下调还款能力系数,意味着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金额将相应增加。

此次下调还款能力系数幅度是多少?

此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系数幅度为0.05,即由原来的0.55下调至0.50。0.05的幅度看似不大,但对于职工家庭的还款能力影响较大,后续申请公积金贷款能贷更多的钱。

下调还款能力系数后,职工可贷金额增加多少?

下调还款能力系数后,职工家庭可贷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职工家庭月收入越高、贷款年限越长,可贷金额增加幅度越大。以月收入为6000元、贷款年限为30年的职工家庭为例,下调还款能力系数后,可贷金额可增加约5万元。

下调还款能力系数对职工购房有哪些影响?

下调还款能力系数有利于减轻职工家庭购房负担,提高职工家庭的购房能力。职工家庭可贷金额增加,意味着在相同的月收入和贷款年限下,职工家庭可以购买更大面积或更高档次的住房。


一、适当收紧提取范围

所有涉及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 住房,拆迁安置房,还房贷,支付房租和物业费等),提取范围 只限职工本人及配偶。

二、适当下调还款能力系数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4下调为0. 3。

三、适当限制贷款对象和贷款次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只限购(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 配偶;符合二次以上(含)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减半审批发放。 油田、仪化分中心根据本单位个贷情况自行确定并报市中心备案

【公积金知识】

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件,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 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 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 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 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 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 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