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流程包括以下步骤:参保人患病后进行门诊和住院治疗,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需及时向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大病保险待遇认定。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按规定对参保人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参保人凭认定单据到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符合规定的大病保险费用。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本省大病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住院治疗费、特定门诊治疗费用、特定药品费用、医疗服务设施费、医疗耗材费、康复治疗费、检验检查费、治疗用材料费、辅助用药费、床位费、手术费、麻醉费、透析费、放疗费、化疗费、介入治疗费、中医治疗费、抢救费等。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90%,特定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70%。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起付标准的10%-30%。具体报销比例可咨询当地经办机构。

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每年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前需自付的部分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根据参保地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为1000元-3000元。达到起付标准后,才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时间一般为参保人出院后3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当地经办机构规定为准。参保人应及时向参合地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以免错过报销时限。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所需的单据包括:出院小结、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发票、大病保险认定单、参保人身份证等。参保人报销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经经办机构核对盖章后方可报销。如遇特殊情况,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参保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报销?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参保者发生满足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时候,要依据以下流程来申请报销,这样才能快速获得理赔:

(一)出院结算同步赔付(也叫做即时结算)

从2017年1月1日起,因病在当地的二甲医院或定点医院出院结算的病人,可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病人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来报销,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另外办理报销手续。

(二)出院结算不同步赔付(非医院窗口即时结算)

对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的病人,还内有进行即时结算办理的病人(通常这样的情况是在二甲以下医院或其它地方的医院治疗的患者):

将所需提交的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各地的新农合(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将会同当地主管部门对本年度符合理赔范围的参合对象进行清理,并逐一通知到参保者本人。

参合对象办理理赔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新农合医疗费用结算单;总费用高于10万元、由于意外伤害住院和异地就医的参合对象还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及发票原件(意外伤害住院基本医疗保额以内无须发票)。

综上所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按照分段逐级提高比例进行理赔的,报销时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流程申请才能快速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