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调整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以申请贷款额度调整,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需用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时符合《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度调整时,夫妻双方已结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且在东莞市已无未撤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调整

借款人调整贷款利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和本金满12个月。未违反合同约定,并无逾期还款记录。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符合贷款利率调整条件。

贷款期限调整

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调整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借款人已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和本金满24个月。未违反合同约定,并无逾期还款记录。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符合贷款期限调整条件。

贷款方式调整

借款人申请贷款方式调整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发放满6个月,且在东莞市已无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违反合同约定,无逾期还款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符合本次调整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

其他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还涉及以下调整事项: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变动。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或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东公积金通〔2018〕67号

各缴存职工及相关单位:

根据市房管局《关于调整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证明(结果)样式的通知》(东房通〔2018〕121号)规定,即日起,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及做法作如下调整:

一、通过市房管接口查询家庭住房套数,对获取结果存在异议的,我中心不再出具查询函。申请人携带市房管部门要求的资料到市房管部门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列表(权利人查询)》(详见附件1)并提供给我中心审批。

二、办理商转公先还后贷第二步提供的房产查档结果改为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权利人查询)》(详见附件2)。

三、市房管部门在2018年11月8日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及房产查档结果仍可使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