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开通资格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市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享受在线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
开通流程
符合开通资格的单位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jhz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单位开通公积金业务”,根据系统提示按步骤进行开通。
所需材料
单位需提供《单位开户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可在开通平台查看。
开通时限
单位提交开通申请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相关材料,一般情况下,在符合开通条件的情况下,开通时限为3个工作日。
使用范围
开通网上业务后,单位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或移动APP办理账户查询、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系统维护
公积金中心网站及移动APP会定期进行系统维护,维护期间部分业务功能可能暂停使用,请单位提前做好业务安排。
技术支持
如在使用网上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单位可联系公积金中心技术支持热线(0511-85224193)或通过网站“在线客服”功能进行咨询。
镇公积金﹝2018﹞8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为缴存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于2018年9月25日起,正式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均可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
二、服务范围
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可办理以下住房公积金业务:
1.职工账户设立、封存、启封、同城转移;
2.单位正常汇缴、个人补缴、基数调整、缓缴降比申请;
3.单位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4.单位账户信息查询、证明打印等。
三、开通流程
1.申请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2.网上签订《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服务协议书》;
3.网上业务正式开通。
四、汇缴资金支付方式
缴存单位根据提供给公积金中心的汇缴付款账户,选择银行网银或托收等支付方式,将汇缴资金付款至公积金中心汇缴账户。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0日
附件: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开通指南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分为证书用户和无证书用户,证书用户可使用网厅的全部功能,无证书用户只能使用网厅查询和证明打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