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开通资格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市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享受在线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

开通流程

符合开通资格的单位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jhz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单位开通公积金业务”,根据系统提示按步骤进行开通。

所需材料

单位需提供《单位开户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可在开通平台查看。

开通时限

单位提交开通申请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相关材料,一般情况下,在符合开通条件的情况下,开通时限为3个工作日。

使用范围

开通网上业务后,单位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或移动APP办理账户查询、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系统维护

公积金中心网站及移动APP会定期进行系统维护,维护期间部分业务功能可能暂停使用,请单位提前做好业务安排。

技术支持

如在使用网上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单位可联系公积金中心技术支持热线(0511-85224193)或通过网站“在线客服”功能进行咨询。


镇公积金﹝2018﹞8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为缴存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于2018年9月25日起,正式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均可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

二、服务范围

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可办理以下住房公积金业务:

1.职工账户设立、封存、启封、同城转移;

2.单位正常汇缴、个人补缴、基数调整、缓缴降比申请;

3.单位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4.单位账户信息查询、证明打印等。

三、开通流程

1.申请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2.网上签订《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服务协议书》;

3.网上业务正式开通。

四、汇缴资金支付方式

缴存单位根据提供给公积金中心的汇缴付款账户,选择银行网银或托收等支付方式,将汇缴资金付款至公积金中心汇缴账户。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0日

附件: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开通指南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分为证书用户和无证书用户,证书用户可使用网厅的全部功能,无证书用户只能使用网厅查询和证明打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