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遇险,保险保障

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出行风险也随之增加。在遭遇意外时,保险可以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为出行提供一份安心。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应重视出行风险管理。

驾车保险不可或缺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驾车保险是保障出行安全的必备工具。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相辅相成,保障范围涵盖车辆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第三者责任等方面,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乘船出行莫忘保障

在选择水上交通工具出行时,也应注意购买相应的保险。船舶保险可以承保船舶及其货物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失,包括船体损坏、货物丢失或损坏等。为乘客购买人身意外险,也可在发生事故时提供必要的保障。

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购买保险时,应结合自己的实际出行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保险类型和保额。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条款。投保后,及时缴纳保费,确保保险保障的有效性。

结语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是一场悲剧,给我们敲响了出行安全的警钟。通过了解不同交通工具的保险保障,我们可以更加合理地规避出行风险,为自身和家人保驾护航,享受安心自在的旅程。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后,保险业启动紧急预案全力驰援。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在此次沉船事故中出险的游客,若此前投保充分,最多可获4种保险赔偿。其中前两种就像开车人必须投保的“交强险”一样,是强制投保项目,通俗而言即若出险后人人可赔。

这4种保险具体如下:一、正常在长江行驶载客的客轮,都应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简称“船舶险”)和“船主对旅客责任保险”。该保险系强制责任险,只要是内河客运船只必须投保。投保后,若船只在正常运营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旅客死亡或伤残,依法应由船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二、正常经营的旅行社,都应该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该保险同样是强制投保。投保后,若旅行社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因为疏忽或过失,造成旅行者在旅行过程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旅行社承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最少赔偿20万元/人。三、旅行社在组团出游前,一般会建议游客自行投保或出资为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究竟是旅行社建议还是旅行社出资,主要看旅行社和游客的合同规定,并非强制。四、游客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自行投保的寿险或意外险产品。

行车坐船,意外总是突如其来。保险专家说,针对交通意外所购买的保险,主要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外,一般附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则特指乘坐营运交通工具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的保险期限为7天至1年不等,一般不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保险专家称只要是团体旅游,就有必要购买旅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为旅行中存在的风险无法预料,虽然是结伴出行,但是及时的医疗救援措施不够完善,购买保险能够给参保人提供医疗与急救的保障。那么,如何选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首先,综合各家保险公司的旅游意外保险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划算最适合的产品;选择最为简便划算的投保渠道,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已开通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渠道,相比于传统的销售渠道而言,它提供的旅游意外保险的价格优势更明显;网上投保客户提供积分系统,积分可兑换购物券。若用好此类系统,能进一步降低旅游意外保险的投保成本;投保时看清免责条款,最好根据出行目的地的情况选择保障额度。注意所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障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