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北京市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的规定,现就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2016年9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890元。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2号令)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北京市2016年9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1323元。

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9月1日(含)起,新受理的执行差别化政策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申请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本通知执行。

三、自2016年9月1日起,新开户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各管理部在9月30日前通知缴存基数低于上述标准的已开户单位于2016年10月31日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对基数调整的职工进行差额补缴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不再补缴或退款。

请各单位及各管理部严格审核,确保时限,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