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保利益的定义

可保利益是指个人对某项财产或人身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使其因该财产或人身的损失或损害而遭受经济损失。

可保利益的重要意义

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没有可保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可保利益的存在确保了保险有真实风险的经济基础,避免了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

谁拥有可保利益?

拥有可保利益的个人可以是财产的所有者、受益人或因财产损失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第三方。对于人身保险,可保利益通常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紧密的家庭或财务关系所确定。

可保利益的转移

可保利益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移。例如,当财产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可保利益也会转移到新所有者。同样,当受益人或相关人员发生变化时,可保利益也会相应转移。

可保利益的类型

可保利益可以细分为以下类型:

  • 所有权利益:财产的所有者或受益人对财产的经济利益
  • 契约利益:因合同而产生的经济利益
  • 希望利益:预期未来获得经济利益

不可保利益的例外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不存在可保利益,也可能允许投保。例如,人格权、名誉权和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尽管本身没有经济价值,但法律允许对其进行投保,以保障相关的非经济利益。

道德风险与可保利益

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而增加其采取冒险行为的倾向,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承担更大的损失风险。可保利益的存在可以帮助抑制道德风险,因为投保人有经济动力来保护其利益。


什么是可保利益?可保利益,又称“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如果保险标的安全,被保险人就会继续享有原来的利益;如果保险标的不安全或受损,被保险人就会受到损害。例如,海上运输中的货物所有人会由于货物安全或按期运达目的地而获益;若货物在运输途中损毁、灭失或阻留,他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货物所有人对这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

具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重要原则之一。保险利益可以是现实的利益,也可以是预期利益。应用保险利益原则,可防止把保险变成赌博,可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简言之,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为法律所认可的经济利益,并可作为投保的一种法定的权利。

可保利益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74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中出现的,而当时的学者将可保利益仅仅视为所有权。

随着海上保险制度的发展,这种朴素认识的狭隘性很明显地显现出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明确投保的对象,即保险标的。但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拥有的可保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