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范围:在本地区参保缴费、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各类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

问题二:

政府补贴条件有哪些?

政府补贴条件:①企业依法设立、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②企业无欠缴和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③企业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④企业职工在本地区缴费时间已满15年;⑤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问题三:

政府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政府补贴标准:根据企业职工缴费年限、年龄和缴费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按照各地出台的补贴方案执行。

问题四:

企业如何申请政府补贴?

申请流程:①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②人社部门核实企业及职工资格,并确定补贴金额;③补贴资金划拨至企业账户。

问题五:

政府补贴的用途是什么?

补贴用途: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充职工的养老金水平,提高职工老年生活保障。

问题六:

政府补贴政策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影响:①减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②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稳定职工队伍;③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桂人社发〔2018〕47号

各有关产业园区管委会,自治区社保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2号)第一条规定:“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对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由参保地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现就贯彻落实自治区本级政府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二、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名单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4号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2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公布的重点产业园区名单为准(详见附件1)。在自治区社保局参保的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申报2018年5月至12月自治区本级政府补贴资金的,按以下程序办理。2019年1月至4月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程序另行通知。

(一)企业申报

由企业在2018年12月10日前,填写《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贴申报审核表》(以下简称《补贴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2),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凭证或财政专用收款收据(以上原件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后退还申报单位)等材料,向所在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如企业缴费凭证遗失的,可提请自治区社保局核准单位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情况,并在《补贴申报审核表》加盖公章确认后,再由企业向所在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