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第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调整后,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最低为3.25%。

贷款期限最长是多少年?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存缴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以贷款吗?

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还能申请贷款吗?

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结清贷款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具体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

贷款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贷款审批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12329公积金热线、各业务受理大厅: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甘建金〔2018〕318号)文件要求,同时进一步规范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限度保持同城同策,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结合业务办理实际,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于以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上规则适用于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对于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心缴存职工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中心信息系统贷款次数结合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公积金贷款信息认定。

记录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受理;记录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计有一次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记录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计有两次及以上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

(二)外中心缴存职工,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记载的贷款次数,结合省资金中心信息系统贷款记录、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公积金贷款信息、本市及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