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涉及产品: 康宁终身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山东省

投诉内容:2002年,中国人寿山东济南章丘分公司业务员陈某,到我家来推销保险,她是我丈夫的战友的老婆。当时她让我入的是康宁终身保险,她说一年存2090元钱,连存十年是20900元,十年后连本带利给3万元钱,对保险的关键内容只字不提,由于都是熟人,再加上我文化水平又不高,对那些保险条款也不明白,听信了她的话,我的保险投保单都是她代我写的,我只是签了自己的名字。2012年6月19号,存的钱到期了,我打电话问她到哪去提钱,她才告诉我钱提不出来。我才明白上当受骗了。再去找她理论,她说我没证据,不承认以前说的那些话。当时我能想到她是欺骗我吗,强烈要求中国人寿全额退保,处罚那些骗子,还我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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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保险对象: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缴费方式: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 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点评:

1、产品包括了40种重疾、10种轻症,覆盖险种范围较全;

2、产品为终身型

3、对于十种特定疾病,给付20%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