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洛阳市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关于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提高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问:本次提高幅度是多少?

此次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有的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调整后额度的贷款?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时间在2023年6月1日及以后的职工。

问: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尚未发放的职工是否可以申请?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尚未发放的职工,符合调整后贷款最高额度条件的,可向贷款经办银行申请贷款额度调整。

问: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是否可以申请调整后额度的贷款?

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符合调整后贷款最高额度条件的,可按照规定流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申请提高额度后,首付款比例是否会降低?

不影响。申请提高贷款额度后,购房首付款比例与原贷款政策保持一致,由借款人与受托银行协商确定。


洛管委会<2019>1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贷款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能作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六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提高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我市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和个人账户余额限制,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为更加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缴存职工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须提交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