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为: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其中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确定。

缴费年限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为60%,发放期限不超过3个月;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为70%,发放期限不超过6个月;缴费年限满2年不满3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为80%,发放期限不超过9个月;缴费年限满3年不满4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为90%,发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缴费年限满4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为100%,发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计算示例

例如,一名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缴费年限为3年。则其失业保险金计算如下:失业保险金=5000元×80%×9个月=36000元。

兼职人员失业保险金计算

兼职人员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与全职人员相同,但需要对失业前兼职收入进行平均。例如,一名兼职人员每月兼职收入为2000元,缴费年限为2年,则其失业保险金计算如下:失业保险金=2000元×70%×6个月=8400元。

失业人员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生育和急诊抢救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津贴、医疗费和康复费等。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已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年限已满1年;2.非因个人原因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证。


社会保险法》查询: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五险一金中的主要项目之一。

根据《社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