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中的"重疾先赔"是什么意思?很多朋友在购买重疾险产品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保险销售人员向自己推荐属于"重疾先赔"的重疾险。但是大部分人对于这种类型的重疾险的理解意思是:只要我罹患了重疾,凭着医院的确诊书就可以到保险公司提前支取重疾保险金来治病,而不是重疾先赔的重疾险就不行!

如果你是这么理解的,那只能说你真的大!错!特!错!了。这里需要向大家重点澄清一下,重疾先赔的重疾险,并不是拿着医院确诊证明就可提前支取保险金的!

"重疾先赔"究竟是什么意思?

重疾先赔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提前给付",而市面上所有的"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其实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的,主险一般是寿险(定期/终身)或两全险等主险的附加险。

"提前给付",它是指在发生条款保障内的重疾风险后,主险寿险的身故保额"提前"给付到重疾。也就是说,重疾的保额和身故的保额是共用的,在得到重疾保额理赔后,身故保额会同比例减少甚至直接终止。

举个例子,方先生购买了一份主险寿险保额50万附加20万的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在符合重疾理赔条件时理赔20万,那么身故时候就只能赔付50-20=30万。如果未发生重疾,那么身故直接赔付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