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工伤鉴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 病历或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
  3. 检查报告复印件(如X光片、CT片等)
  4.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在职期间工资收入证明
  5. 职工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 相关问答

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安排鉴定人员进行鉴定。

鉴定前需要注意什么?

鉴定前,职工应做好相关检查,并携带完整材料参加鉴定。如果有异议,可向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诉。

鉴定费用谁承担?

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职工自费鉴定,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予以报销。

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职工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书后15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复议后仍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鉴定等级如何分类?

工伤鉴定等级分为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其中,一级至四级为伤残,五级至十级为职业病。

工伤鉴定有什么作用?

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工伤程度和劳动能力等级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劳动保障权益。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能证明受伤经过的证明材料(例如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视听材料需附内容文字说明)。

(五)用人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材料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审核人与原件核对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及签章。证据类材料原件可等工伤认定决定或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退还申请人,其他证件类材料原件应当场退还申请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应当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一)职工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效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责任认定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②路线图;③住所地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材料和《死亡医学证明书》;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供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审核人与原件核对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及签章。证据类材料原件可等工伤认定决定或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退还申请人,其他证件类材料原件应当场退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