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养老金调整方案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河南省出台了企业养老金调整方案。本次调整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原则

本次调整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原则,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经济发展和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调整比例

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水平在2022年12月发放的水平基础上,调整5%。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包括: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发放。

调整方式

本次调整采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调整公式为:调整后养老金=(2022年12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额)×(1+挂钩调整比例)。其中,定额调整额为55元;挂钩调整比例为5%。

增加养老金发放

除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外,河南省还将对2023年1月1日起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增加养老金发放1个月,作为年终一次性奖励,由企业负责发放。

其他问题解答

问:本次调整是否会影响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

答:本次调整只会影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不会影响其享受的医疗待遇。

问:企业是否可以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答:原则上不允许企业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但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等方式,为退休人员提供补充养老福利。


河南企业养老金如何调整?

以河南为例:2014河南企业养老金调整办法如下:

普遍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根据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其中,普遍调整主要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养老金:一、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二、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适当倾斜

月养老金不足千元?再增加35元

通知中还指出,适当倾斜,就是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几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首先,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其次,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12个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河南 2100元

甘肃 2065元

贵州 1977元

江苏 2236元

云南 1877元

陕西 2116元

北京 3050元

青海 2593元

山西 2389元

新疆 2298元

天津 2295元

河北 1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