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新规定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新办理规定。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更加灵活便捷,有利于满足贷款职工的提前还款需求。

提前还款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贷款期间,可以随时使用自有资金一次性或分次提前偿还原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时,贷款职工应提前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职工即可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提前还款方式

职工可采取一次性还款或分次还款两种方式提前还贷。一次性还款指职工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分次还款指职工在贷款期间分多次偿还贷款本金。分次还款时,职工每月提前还款的金额不低于已发放贷款本金余额的10%。

还款金额计算

提前还款时,贷款银行将根据职工提前还款的金额和还款日期,重新计算贷款利息。职工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自实际还款日起至原贷款期限届满日止。提前还款的本金部分不再计息。

还款后调整

职工提前还款后,贷款银行将按照调整后的贷款金额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和还款期限。职工提前还款的次数、本金金额和还款日期,贷款银行将记录在贷款职工的个人信用报告中。

提前还款的影响

提前还款可以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缩短还款期限。对于贷款利率较高的职工来说,提前还款的节省利息效果更加明显。但是,提前还款时应考虑自己的资金情况,避免影响日常生活开支。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鲁厅字〔2018〕31号)等文件要求,本着方便职工、一次办好、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经研究,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规定进行调整。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借款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服务窗口办理即可。其中,全部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部分提前还款的,也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具体办理说明见附件)。

本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8日

附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说明

借款人应于每月14日(含)前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具体办理说明如下:

一、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用自有资金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提前还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借款人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提前还款的,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还款类型

(一)提前全部还款

1.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还款的。借款人需将自有资金存入还款银行账户内,用银行账户余额冲减剩余贷款本息。

2.全部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还款的。用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冲减剩余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