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

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具体缴存比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双方约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公积金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缴存方式

公积金缴存方式分为两种:单位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单位缴存比例为5%-1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5%-2%。

缴存期限

公积金缴存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一般为12个月以上。

缴存上限

上海公积金缴存上限为月工资收入的12%。如果职工工资收入较高,超过公积金缴存上限,超出部分不再缴存公积金。

缴存账户

公积金缴存账户分为普通账户和专项账户。普通账户用于购买住房,专项账户用于支付租房费用、装修费用等。

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住房、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偿还购房贷款、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上海公积金交的比例: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3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海公积金交的基数:由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以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的,故在每年的7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需根据职工变化的需作基数调整。自2014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

通知主要内容为: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比2013年度增加14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比2013年度增加 24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比2013年度增加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