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废除时间

2022年4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统一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分离体系。

双轨制废除后有何变化

双轨制废除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将纳入统筹范围,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组成,缴费水平与企业职工基本一致。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不再由财政全额保障,需要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共同承担。

双轨制废除对老职工有何影响

对于已经退休的老职工,双轨制废除后养老金不会受到影响,仍按原有政策享受待遇。对于未退休的老职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需要补缴相应的养老保险费,养老金待遇会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重新计算。

双轨制废除对新职工有何影响

对于新入职的职工,自入职之日起直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缴费和待遇计算均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不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有政策。

双轨制废除后政府补贴如何调整

双轨制废除后,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的补贴将逐步减少,并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政府将加大对低收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补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养老金双轨何时废除?

国务院发文废除养老金双轨制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