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职工缴存比例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缴存比例,但不能低于5%。

单位缴存比例调整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0%。单位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员工福利水平选择缴存比例,但不能低于5%。

缴存基数上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9年荆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因此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最高上限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金额以职工实际工资情况为准。

缴存起始时间

本次调整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基数和比例将按照新规定进行调整。

异地缴存

职工在异地工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异地缴存申请。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基数和比例按照异地规定执行。


荆金[2019]13号

荆州市中心城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7月1日--8月31日,对荆州市中心城区各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基数及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基础信息

缴存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基础信息和个人基础信息。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人代表、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付款银行及账号、归集银行及暂存款情况等。个人基础信息包括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等。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的缴存、提取和贷款信息发送,均需提供缴存人移动电话号码;另公积金网站查询、支付宝公积金查询、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均需与移动号码绑定。请各缴存单位批量导入缴存人移动电话号码。

(二)缴存基数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19号文),全省社保缴费基数分三档执行。我市缴费基数按第三档执行。为了与社保缴费基数同步,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调整为4500元/月;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其三倍,即13500元;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其60%,即2700元。中央企业及省驻荆单位可参照第一档(武汉市、省直)标准执行,缴存基数标准为6233元/月,最高月缴存基数不超过18699元/月。